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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祖祧迁议熙宁五年十月 北宋 · 张师颜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四
臣等伏以天下大礼,莫重于宗庙。
崇孝事神,以照临四海,是以圣王慎之,必务极其至当。
伏惟僖祖神主祧藏夹室,于礼不顺,有司失之矣,宜其辅臣建立,明诏访逮,垂为万世法。
然议者因其藏主有失,遂欲推为始祖,臣等敢以此为议。
昔者商、周之兴、本于契、稷,考诸前载,其指有二,曰:因其始封,蒙其功德也。
契有大功,始受封国,十有馀世,世祀不失,至汤而有天下,修其封国,举天下之大而谓之商者,由契以致之也。
稷有大功,始受封国,十有馀世,世祀不失,至武王而有天下,修其世祀,因其封国,举天下之大而谓之周者,由稷以致之也。
然则契、稷为商、周之祖,其传已久,其礼素定,后世固无得而易之矣,奉之为太祖,以主庙祀,有以尽一时之宜也。
《诗》之《长发》,言商家兴废之久,历虞夏之世,其来长远。
《昊天有成命》言后稷已有王命,《生民》、《思文》皆歌后稷之功。
传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不可谓为祖,不因功德也。
后世受命之君,功业特起,不因先代,则亲庙迭毁,身自为祖。
郑康成云:「太祖无功而不立,自禹与二昭二穆耳」。
唐张荐云「夏后以禹始封,遂为不迁之祖」是也。
若始封世近,上有亲庙,则拟祖上迁,而太祖不毁。
魏祖武帝,则处士迭毁;
晋祖宣帝,则征西迭毁;
唐祖景帝,则弘农迭毁: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
既已法契、稷矣,则上之亲庙不得不毁,势当然也。
借使魏、晋欲不祖武、宣,而越取处士、征西,不惟上推世数,未知更当及于何人,且其如始封何!
唐有天下,因以为法,韩愈有言:「事异商、周,礼从而变」。
臣等取之矣。
要之始封世近,则亲庙不可不立;
若特以亲庙及远,便为始祖,舍始封而抑之,则古未尝闻之也。
晋琅邪王德文曰:「七庙之义,自由德厚流光,飨祀及远,非是为太祖申尊祖之祀」。
其说是也。
《礼》,天子七庙,而太祖之远近不可以必,故但云「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未尝言亲庙之首必为始祖也。
国家治平四年,以僖祖亲尽而祧之,奉景祐诏书,以太祖皇帝为帝者之祖,是合于礼矣。
而议者曰:商、周之祖,自以别子之故,非以有功与封国为轻重。
是不然也。
别子之法,自谓公子不继世,故子孙为大夫士者祖之,百世不迁,非天子、诸侯之礼也。
使汤武但为诸侯,则尚不祖此别子,况天下之君,而可用大夫士之法乎?
若夫禹不先鲧,则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自以正文公之「逆祀非尊祖」之论也。
唐仲子陵所谓「安知非夏后庙数未足之时,而言禹不先鲧邪」?
伏惟宋之为宋,由太祖皇帝应天受命,首创洪业,建大号于天下,异乎商、周之为商、周可知也。
僖祖虽为圣裔之先,而有庙直由太祖
亲尽则迁,古之正义。
今欲以有庙之始为说,援而进之,以为始祖,臣等固疑其与契、稷异矣。
使契、稷本无功德,初不受封,引以为据,庶其或可;
若其不然,臣等不得判然无疑也。
设欲必据此论,臣等又有可言者焉。
盖三昭、三穆,是不刊之典,一定之论也。
国初张昭、任彻之徒,不能远推隆极之制,因缘近比,请建四庙,遂使天子之礼下同诸侯。
若使庙数备六,则更当上推两世,而僖祖次在第三,亦未可谓之始祖也。
若谓世次不可推,则斯言也,诏旨所不著,史臣所不录,历百馀年,莫知当时之实,不敢以私意逆推而言也。
谨按建隆四年亲郊崇配,不及僖祖
开国以来,大祭虚其东向,斯乃祖宗已行之意也。
自祖宗以来,不以太祖之位易之,今而易之,恐失祖宗之意矣。
巍巍太祖,如神如天,垂祚万世,无以云报。
奉之以为帝者始祖,于礼无不宜者。
或谓《仪礼》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今谓始封为太祖,乃诸侯制也。
臣等以为远祖受封,子孙世袭,亲虽尽而庙不毁,是诸侯及其太祖也。
若始封之君既已为其国之祖矣,后世子孙自诸侯而为天子,则始祖不易,理势自然,是谓天子及其始祖。
若必求太微之精、神灵之感,谓为始祖所自出,将见迁就其说,奇谲无已,弥失圣人之意矣。
唐神龙初,议云既立七庙,须崇始祖,而张齐贤云:「始祖即太祖太祖之外更无始祖」。
此前儒讲之熟矣。
大抵契、稷不以功德,为祖无必然之论;
特起之君自为一代之祖,无不可之理。
若乃藏主,宜必改定。
盖夹室者,子孙庙之偏室,非庙之正也,议者谓神道尚右,失其旨矣。
然则僖祖之主,必有所归。
按《周礼》「守祧」,掌守先公、先王之庙祧,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守祧黝垩之。
所谓庙者,后稷、文、武诸庙也;
祧者,所藏先公、先王之迁主也。
先公迁主,藏于后稷之庙。
僖祖,犹周之先公也,宜有藏主之祧,虽无始封,远祖上为之主,而先王之祧不可以阙。
臣等参详,乞略仿此制,筑别庙以藏之,大祭之岁祀于其室,太庙则一依旧制虚东向之位,郊配之礼仍旧无,事之宜而情之顺也。
魏、晋及唐,尝议远庙之主矣。
魏钟繇、高堂隆、卫臻,皆当世名儒,并云处士当迁,故景初之制,谓三祖不毁,其馀四庙,亲尽则迁,一如后稷、文、武庙祧之礼。
晋永和中尚书议云:「周人之王,太祖、世祖世远,故迁有所归。
今晋庙宣帝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从孙也;
祫祭在上,是代太祖也」。
范宣谓可别筑一室,以居四主,四祖迭迁,则祖位正矣。
虞喜、刘诩、韦泓、王松子、蔡谟之徒,并同其议。
唐陈京议请据魏、晋旧制,构筑别庙,以藏献懿,柳冕、王绍等七十馀人亦同其说,虽卒藏于兴圣庙,然本无异于别室也。
颜真卿蔡谟「权居东向」之一句,而不本其筑之议,获议于时。
此前世之论,皆有考据,本于经意,不敢谓后世之史,而一切黜之也。
《记》曰:「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
又曰:「亡于礼者之礼」。
况有前人商榷,尽理之论乎?
或曰:别庙而祭,非所谓合食也。
臣等应之曰:夹室非便,当为别庙,则既其正大节矣。
合食、分食,要皆孝飨之道,但以于属既尊,不可寘穆之列,依准前代祭之别庙,得礼之变,复何嫌哉!
若云不可分食,当合于太庙,则不唯永虚东向,且使下从子孙,孰为得失?
是则僖祖别藏,列圣不动,神灵安妥,情文皆得,其于义也合矣。
恭惟陛下仁孝天成,尊事宗庙,古之盛王所不逮也。
臣等学术浅陋,讨论非长,徒能述遵朝廷正大之意,别白议者未通之论,冀以称上圣因情制礼之道焉。
惟陛下幸留神详择。
按:《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四三。第一册第六七二页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群书考索》前集卷三○,《文献通考》卷九四,《宋史》卷一○六《礼志》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禘说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六、《河南程氏文集》遗文、《晦庵题跋》卷二
禘其祖之所自出,始受姓者也;
其祖配之,以始祖配也。
文、武必以稷配,后世必以文王配。
所出之祖无庙,于太祖之庙禘之而已。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以所出之祖配天也。
周之后稷生于姜嫄姜嫄以上更推不去也。
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配天者须以后
严父莫大于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帝即天也。
聚天之神而言之,则谓之上帝。
武王文王,推父以配上帝,须以父也。
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不曰武王者,以周之礼乐出于周公制作,故以其作礼乐者言之。
犹言「鲁之郊禘非礼,周公其衰」,是周公之法坏也。
若是成王祭上帝,则须配以武王
配天之祖则不易,虽百世惟以后,配上帝则必以父。
宣王祭上帝,则亦以厉王
虽圣如尧、舜,不可以为父;
虽恶如幽、厉,不害其为所生也。
故《祭法》言「有虞氏宗尧」,非也。
如此则须舜是尧之子。
茍非其子,虽授舜以天下之重,不可谓之父也。
如此,则是尧养舜以为养男也,禅让之事蔑然矣。
以始祖配天,须在冬至,一阳始生,万物之始,祭用圜丘,器用陶匏稿秸,服用大裘。
而祭宗祀九月,万物之成,父者我之所自生,帝者生物之祖,故推以为配,而祭于明堂也。
本朝以太祖配于圜丘,以祢配于明堂,自介甫此议方正。
先此祭五帝,又祭昊天上帝,并配者六位。
介甫议,惟祭昊天上帝,以祢配之。
太祖而上,有僖、顺、翼、宣。
先尝以僖祧之矣,介甫议以为不当祧,顺以下祧可也。
何者?
本朝推僖祖为始,已上不可得而推也。
或难以僖祖无功业,亦当祧。
以是言之,则英雄以得天下自己力为之,并不得与祖德。
或谓:灵芝无根,醴泉无源,物岂有无本而生者?
今日天下基本,盖出于此人,安得为无功业?
故朝廷复立僖祖为得礼。
介甫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
令礼部太常寺详议哲宗祔庙合行事件诏崇宁二年九月十四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五、《宋朝事实》卷六、《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五六(第一册第六七九页)、《东都事略》卷一○
朕寅奉宗祧,丕式古训,庙室之制,厥有常典。
于惟哲宗,实继神考,传序正统,十有六年
升祔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于七世之外,遂成四穆于三昭之间。
考礼与书,曾靡有合。
比阅近疏,特诏从臣,并与礼官,博尽众见,列奏来上,援据甚明。
谓本朝自僖祖仁宗,始备七世,当英宗祔庙,神考圣学高明,以义断恩,上祧顺祖
神考祔庙,又祧翼祖,则哲宗祔庙,父子相承,当为一世,祧迁之序,典礼可稽。
览之惕然,敢不敬听!
其合行事件,令礼部太常寺详议闻奏。
集官议定僖祖尊号手诏大观元年六月七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五
尊祖奉先,孝飨为大。
僖祖皇帝积功累行,肇基王迹,覃及后嗣,抚有四海,尊隆庙祏,万世不祧。
其徽号未足以显功垂后。
可集官议定,于宗祀前备礼加上,以称严恭之意。
按:《宋会要辑稿》帝系一之一三(第一册第二一页)。又见同书礼五八之一五(第二册第一六一九页)。
令集议僖祖合增徽号诏大观元年六月十二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五、《宋会要辑稿》帝系一之一三(第一册第二一页)
加上僖祖文宪和皇帝谥号共为一十六字,令三省枢密院官、御史中丞、杂学士大中大夫以上与太常寺同共集议合增徽号,仍令礼官详具典礼以闻。
命子篇(原注:公有二子:长曰季忠,幼曰季恕,俱贡补进士。) 南宋 · 赵友直
四言诗
悠悠我祖,肇自轩辕(自注:赵氏之先,出自有熊国君少典之后,姓公孙。又曰姬姓,生轩辕。)
迄于赵城,因而氏焉(自注:周穆王时,有造父者善御,幸于王。后徐偃王作乱,造父御王以功,封赵城,因以为氏。)
汉家涿郡(自注:秦并六国,灭赵,其后遁居涿,六世生广汉宣帝时颍川太守。),继族于燕(自注:广汉后二十五世生僖祖文献皇帝居燕,燕族尚武,祖惟业儒,故当时有鸿鹄之志,闻于河朔。)
卜迁大梁,世系绵绵(自注:太祖定鼎于汴梁。)
宋自中叶,徙都南塘(自注:高宗南渡。)
武显扈跸,聿居虞乡(自注:武显名不抑,右侍禁士滁之子。靖康初,武显扈跸南渡,奉诏寓居上虞等慈寺。后因族繁衍,崇灿公迁居华渡西园。)
于赫文杏,奕世其芳(自注:裴晋公午桥庄植文杏百株,题曰碎锦坊。赵氏南渡后,进士二十八人,赫奕一时,拟之文杏,因以建坊及匾其堂。)
符德象贤,谱牒有光。
顾及于我,时运倏倾。
族居萍散(自注:元初,宗族各徙居四方以及他邑者。),遂殒家声。
苫块馀息,仅存其形(自注:居父丧,庐于墓侧。)
于焉有心,冀我后生。
后生是畏,圣谟炳如
维时孜孜,无忝厥初。
岂不尔念,为惜居诸。
无后非孝,匪才若虚。
重和二年正月月令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四、《宋大诏令集》卷一二八
重和二年正月朔,皇帝御明堂青阳左个,以是月天运政治布告于天下曰:孟春之月,朔日戊申,斗建寅,日在危,昏毕中,晓尾中。
庚戌雨水,得是月之中气,律中太簇,獭祭鱼。
乙卯,鸿雁来。
庚申,草木萌动。
乙丑惊蛰,斗建卯,日在室,昏井中,晓尾中,得二月之节,律中夹钟,始华。
庚午,仓庚鸣。
丙子,鹰化为鸠。
盛德在木,其帝太皞,其神勾芒,其色苍,其音角,其数三。
天气始方,地气始发,天地神明号令之始。
其德敷和,其化生荣,其政舒启,其令宣发。
其在人也,宜顺养生之道,逆春气则少阳不生,为寒变,奉长者少。
是月也,阳明燥金,下临厥阴风木之位,其气所至,当为清劲,为收,为肃,为燥,终为凉,为霜。
其运少宫,当风令数举。
司天风木,太一神首,同入天冲木司之室,化应于春风,不暴物。
阳明客胜,而未得时位,故金不伤;
土运不及,而木以德化,故木不侮土,燥湿不争,为苍埃雾露。
凡味,木位之主,其写以酸,其补以辛;
阳明之客,以酸补之,以辛写之,以苦泄之。
凡乐,以太簇为宫,南吕为徵,姑洗为商,应钟为羽,蕤宾为角,大吕为闰宫,夷则为闰徵;
惊蛰之后,夹钟为宫,无射为徵,仲吕为商,黄钟为羽,林钟为角,太蔟为闰宫,南吕为闰徵,调宜尚徵,以适其平。
是月也,朔告于庙。
命有司以辛亥祈谷于上帝,配以太宗,祀感生帝,配以僖祖
卜吉荐享于庙,朝献于宫,荐新,羞以以卵。
甲寅壬戌,祀九奇太一。
乙亥,率公卿大夫躬耕帝藉,命有司享先农。
元日释菜于先圣,被贡者咸与。
命学校以岁终校定来上州,具报于所隶。
凡学之士试三舍于有司,吏部以参选应试,若试刑法官者,附于贡院
宗正上《宗藩庆系录》,监司牧守举劝农御笔以督所部。
帅司按诸将兵骑,计强惰肥瘠以为殿最,选补禁旅之缺,是月必遍。
仓部屯田较三河漕运,若官庄课入之增亏;
宪司具盗贼已获未获之数,是月以闻。
部使者循行,所至月日上之都省,州封桩季帐亦如之。
常平官具岁用金谷粜籴总数,若农田水利、已修未修上之户部
诸路会山泽宝货上之虞部
起上供物之守冻者,沿流所受,附并悉发。
户部类土贡名数,以其额注之籍。
州峙刍粮必度岁用,以赋豫约,缺则列于漕司
是月也,命刑部郎吏督系囚,毋留狱;
敕令格式颁降而增改者,录目遍下;
举宽恤手诏若赦令以究德泽。
元日上元节,停决重囚。
天庆节禁屠宰,有罪毋决三日
是月也,举埋胔之令,揭捕蝗法以谕民,止伐木,戒八路籴毋或失时,秋籴始毕。
开封谨酒禁。
监司郡守催科之等。
应选士卒者,所至毕选。
凡诸军官骑、营屯、空舍,若场务较岁课,州断大辟数,皆闻于本曹。
是月也,户部覈户口登耗,兵部总归明除附。
赋始造帐,秋租若畿埽藁秸,至是毕输。
豫给岁市帛之直,始与蚕者盐。
沿汴售炭,尽是月止。
课河塘官植榆,凡任河防,毋得受伐,应修治者并役。
都水趣四路河备,督完固之报。
都城始浚沟洫,太仆缮马庌,县共材毋或乏事。
司门戒关津几察,申城门启闭出入之禁,即燎灯于望,非外城听勿阖。
工师校弓弩,以是月为则。
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草木蚤落;
行秋令,则其民大疫,焱风暴雨总至,藜莠蓬蒿并兴;
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至,首种不入。
于戏!
阳德明来,四序资始。
凡尔有众,往慎乃司,无替朕命。
宣和三年正月月令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六、《宋大诏令集》卷一三二
宣和三年正月朔,皇帝御明堂青阳左个,以是月天运政治布告于天下曰:孟春之月,朔日丁酉,日在女,昏胃中,晓房中。
庚子,水泽腹坚。
乙巳立春,得是月之节,斗建寅,东风解冻,日在虚,昏昴中,晓张中。
辛亥,蛰虫始振。
丙辰,鱼上冰。
辛酉雨水,得是月之中气,獭祭鱼,日在危,昏星中,晓尾中。
是月也,天气始方,地气始发。
盛德在木,人气在肝。
其帝太皞,其神勾芒,其色苍,其音角,其政舒启,其令宣发,其德敷和,其化生荣。
是月也,厥阴之位,气为风木,运为少羽,太阴正位,土室天符合德。
其应云雨昏埃,人气条舒。
风温相薄,犯之则为血溢拘强之疾,宜调风木之客,以酸写之。
凡乐,太簇为宫,南吕为徵,姑洗为商,应钟为羽,蕤宾为角,音宜尚角,以顺其时。
是月也,朔告于庙,颁岁运于天下,命有司释菜礼先圣。
辛丑,祈谷于上帝,配以太宗,祀感生帝,配以僖祖
立春祀青帝,东太一,东方岳镇海渎,牡鼎,司命、户,州县以土牛示农时。
癸丑,祀风师。
卜日荐享于庙,朝献于宫,荐新,以、以卵。
宗藩上《庆系录》。
大比天下士宗子若选吏部应试者咸附。
监司郡守举劝农之诏,凡宽恤及赦令,咸使周知;
敕令格式有所增易者,录目遍下。
察囚禁犴狱,矜逃配役工,申伐木之禁,举埋胔之令,仁政所加,毋或不周。
浚治郡城沟洫,补植堤防榆柳,总常平之用,约刍粮之费,止封桩之帐,给豫买之直,阅诸将兵骑,会诸河漕运数,覈户口登耗,考催科勤惰,较场务增亏,计屯田租课,兴水利,除盗贼,咸以实闻。
籍土贡,考上供,治桥梁,按弓弩。
开封申酒禁,司门谨几察,望夕燎灯,非外门毋阖。
凡舟舡守冻者,以是月悉发;
仓库籴买,河归输纳,以是月止。
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草木蚤落;
行秋令,则风雨总至,藜莠蓬蒿并兴;
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霜雪大至,首种不入。
于戏!
奉若天道,钦授民时,惟慎厥初,乃克有成。
敷告万方,其祗承无斁。
宣和二年正月月令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五、《宋大诏令集》卷一三○
宣和二年正月朔,皇帝御明堂青阳左个,以是月天运政治布告于天下曰:孟春之月,朔日壬寅,斗建寅,日在危,昏昴中,晓心中。
乙巳,蛰虫始振。
庚戌鱼上冰
乙卯雨水,日在危,昏毕中,晓尾中,得是月之中气,律中太簇,獭祭鱼
庚申,鸿雁来。
丙寅,草木萌动。
辛未惊蛰,斗建卯,日在室,昏井中,晓尾中,得二月之节,律中夹钟,始华。
是月也,天气始方,地气始发,人气在肝。
盛德在木,其帝太皞,其神勾芒,其色苍,其音角,其德敷和,其化生荣,其政舒启,其令宣发。
是月也,太阳寒水临风木之位,其运太商;
少阴迁正位于天辅风木之室,其候寒雰切冽,阳气乃郁中为温。
其神帝符太尊,三风会于离宫,其应风,春阴雨。
其在人也,关节禁固,宜顺养生之道。
凡味,木位之主,其补以辛;
太阳之客,以咸写之。
凡乐,太簇为宫,南吕为徵,姑洗为商,应钟为羽,蕤宾为角;
惊蛰之后,夹钟为宫,无射为徵,仲吕为商,黄钟为羽,林钟为角,调宜尚角,以顺其令。
是月也,朔告于庙,乃颁岁运命有司。
辛亥,祈谷于上帝,配以太宗,祀感生帝,配以僖祖,卜日荐享于庙,朝献于宫,荐新,以、以、以卵。
癸亥,祀先农。
元日,释菜用乐,以礼先圣,凡学登行艺之实,州具报于所隶。
贡院试三舍生,吏部参选试法者咸附,宗正上《宗藩庆系录》,仓部上诸河漕运,户部覈户口登耗。
进士贡,籍其名数。
八路夏籴,以其数预颁之;
若秋税,畿埽刍藁,至是毕输。
屯田较官课之增亏,兵部总归明除附,虞部入山泽宝货之数。
都水备四路河索,毋或乏事;
督完固之报,官毋或受代。
浚治都城沟洫,补植堤塘榆柳,应修筑者听并役。
开封谨酒禁,司门几察关津,城门出入启闭,望夜燎灯,非外门者听勿阖。
太仆修马庌,刑部郎吏督系囚。
元日上元节,勿断大辟;
天庆节、壬戌,禁屠宰决狱,毋令囚于市。
配卒逃兵,听所在留役以饭之。
凡役减工,以纾民力,沿汴售炭以施惠。
申伐木之禁,揭捕蝗之法,举埋胔之令。
敕令格式已降而改易者,录目遍下;
宽恤手诏若德音,必示毋隐。
监司牧守举劝农之令,帅臣按诸将骑卒,计强弱肥瘠为殿最,部使者巡按月日上之都省,封桩季帐亦如之。
郡守催科之等。
拣补军旅,必遍所部。
凡军营空舍,场务岁息,州断大辟之数,各闻于所隶。
宪司具盗贼已获未获之日以闻,常平官岁会金谷籴粜总数,若农田水利已修未修,上之户部
起上供之守冻者,沿流所受附并,至是悉发。
州峙刍粮,必度岁用,阙则列于漕司,以所直收附出纳。
始造夏税帐,豫给市帛之直。
工师造弓弩,以是月为则。
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草木早落;
秋令,则其民大疫,猋风暴雨总至,藜莠蓬蒿并兴;
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至,首种不入。
于戏!
面稽天若,率由旧章,钦授民时,布德施惠,其克丕承无斁。
上宗庙之制二说疏 南宋 · 度正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六五、《宋史》卷一○七《礼志》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
伏见近世大儒侍讲朱熹详考古礼,尚论宗庙之制,画而为图,其说甚备。
然其为制,务效于古而颇更本朝之制,故学士大夫皆有异论,遂不能行。
今天降灾异,火发民家,延及宗庙,举而行之,莫此时为宜。
于向来备闻其说,今备员礼寺,适当此变,若遂隐默,则为有负,谨为二说以献。
其一,纯用朱熹之说,谓本朝庙制未合于古,因画为图,谓僖祖如周后稷当为本朝始祖。
夫尊僖祖以为始祖,是乃顺太祖皇帝之孝心也。
始祖之庙居于中,左昭右穆各为一庙,门皆南向,位皆东向。
祧庙之主藏于始祖之庙夹室,昭常为昭,穆常为穆,自不相乱。
三年合食,则并出祧庙之主,合享于始祖之庙。
始祖东向,群昭之主皆位北而南向,群穆之主皆位南而北向。
昭穆既分,尊卑以定。
其说合于古而宜于今,尽美尽善,举而行之,祖宗在天之灵必歆享于此,而垂祐于无穷也。
其一说,则因本朝之制,而参以朱熹之说。
盖本朝庙制,神宗尝命礼官陆佃讨论,欲复古制,未及施行。
渡江以来,稽古礼文之事,多所未暇。
今欲骤行更革,恐未足以成其事,而徒为纷纷。
或且仍遵本朝之制,自西徂东并为一列,惟于每室之后,量展一间,以藏祧庙之主。
每室之前,量展二间,遇三年祫享,则以帷幄幕之,通为一室,尽出诸庙主及祧庙主并为一列,合食其上。
前乎此庙为一室,凡遇祫享,合祭于其室,名为祫享,而实未尝合。
今量展此三间,后有藏祧主之所,前有祖宗合食之地,于本朝之制,初无大段更革,而颇已得三年大祫之义。
今来朝廷若能举行朱熹前议,固无以加;
如其不然,姑从后说,亦为允当,不失礼意。
然宗庙之礼,傥无其故,何敢妄议。
今因大火之后,若加损益,亦惟其时,乞赐详议。
昭慈献烈皇后改谥曰昭慈圣献皇后奉册宝告宗庙祝文1133年9月1日 宋 · 綦崇礼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六○、《北海集》卷一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维绍兴三年岁次癸丑月朔日,孝曾孙嗣皇帝臣某,伏维昭慈献烈皇后改谥曰昭慈圣献皇后,谨遣某官奉谥册宝,敢昭告于僖祖立道肇基积德起功懿文宪武睿和至孝皇帝
伏以泰陵元配,隆后母仪哲宗皇帝祝文改云「伏以于皇世母,克保冲人」。)
两御帘帷,再安社稷。
事希古昔,勋在邦家。
尚惟累行之功,未极易名之懿。
册乂新于徽称,庶克协于圣功。
今群工有司请以祖宗之命,改谥曰昭慈圣献皇后,不敢不告。
尚飨。
昭慈献烈皇后改谥曰昭慈圣献皇后温州太庙奉上册宝诣本室前行奉上礼前期奏告祝文 宋 · 綦崇礼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六○、《北海集》卷一九
维绍兴三年岁次癸丑月朔日,孝曾孙嗣皇帝臣某,伏为昭慈献烈皇后改谥曰昭慈圣献皇后,将以月日奉上册宝,谨遣某官敢昭告于僖祖立道肇基积德起功宪文睿武至孝皇帝
伏以更崇谥号,图称慈徽。
既合议于󲦤绅,尝请命于宗庙。
考六家之法,斯极鸿名;
从三后之规,聿彰圣德。
爰登宝册,往对神灵。
盛礼既陈,先期以告。
尚飨。
乞迁宣祖祔大行皇帝奏绍熙五年八月十八日 南宋 · 许及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五六、《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六○(第一册第六八一页)
大行至尊寿皇圣帝梓宫发引掩攒毕,行九虞卒哭祔庙之礼。
检照钦宗祔庙,礼官讨论,太祖造邦,始立宗庙,追尊僖、顺、翼、宣四庙。
厥后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升祔,而七世之庙乃备。
太祖太宗以兄弟相及,同为一世,故在英宗朝,太庙八室,其实七世。
神宗朝,尊僖祖为始祖,乃迁顺祖而祔英宗
在哲宗朝,又迁翼祖而祔神宗
皆为七世而八室也。
徽考嗣位,将祔哲宗而宣祖当迁,于是仿唐之制创为九庙。
翼祖已迁而复,故宣祖当迁而不祧。
僖、翼、宣祖为三世,太祖太宗为一世,自真宗、哲宗为五世,遂为九世而十室也。
徽考升祔,与哲宗同为一世,故无迭迁之主,是为九世而十一室也。
钦宗将祔,则翼祖当迁。
钦宗之于徽考,犹哲宗之于神宗,皆以父子相继,别为一世。
然则宗庙自僖祖、宣祖、太宗至于徽考、钦宗,是亦九世而十一室也,当迁翼祖而祔钦宗
高宗升祔,与钦宗同为一世,故无迭迁之主,是为九世而十二室也。
将来大行至尊寿皇圣帝祔庙,则宣祖当迁。
盖大行至尊寿皇圣帝于高祖以父子相继,别为一世。
然则今日宗庙,僖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钦宗、高宗、大行至尊寿皇圣帝,是亦九世而十二室也。
臣等窃谓当遵本朝已行典故,迁宣祖而祔大行至尊寿皇圣帝。
乞下礼部太常寺条具,修置祏室施行。
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依尔雅文奏咸平元年 北宋 · 李宗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宋史》卷一○六《礼志》九、《群书考索》前集卷二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僖祖称曾高祖太祖称伯;
文懿、惠明、简穆、昭宪皇后并称祖妣,孝明、孝惠、孝章皇后并称伯妣。
按《尔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及世父之别。
以此观之,唯父母得称考妣。
今请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即依《尔雅》之文。
范景仁墓志铭1086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五、《苏文忠公全集》卷一四、《皇朝文鉴》卷一四三、《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一八、《容斋三笔》卷五、《群书考索》前一集卷五○、《文章正宗》续集卷九、《翰苑新书》前集卷六七、《秘笈新书》卷一二、《三续古文奇赏》卷二四、《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六、嘉庆《华阳县志》卷三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熙宁元丰间,士大夫论天下贤者,必曰君实、景仁。
其道德风流,足以师表当世
其议论可否,足以荣辱天下。
二公盖相得欢甚,皆自以为莫及,曰:「吾与子生同志,死当同传」。
而天下之人亦无敢优劣之者。
二公既约更相为传,而后死者则志其墓。
君实为《景仁传》,其略曰:「吕献可之先见,景仁之勇决,皆予所不及也」。
轼幸得游二公间,知其平生为详,盖其用舍大节,皆不谋而同。
仁宗时论立皇嗣英宗时濮安懿王称号,神宗时论新法,其言若出一人,相先后如左右手。
君实常谓人曰:「吾与景仁兄弟也,但姓不同耳」。
然至于论钟律,则反复相非,终身不能相一。
君子是以知二公非茍同者。
君实之没,轼既状其行事以授景仁景仁志其墓,而轼表其墓道。
景仁之墓,其子孙皆以为君实既没,非子谁当志之,且吾先君子之益友也,其可以辞!
公姓范氏,讳镇字景仁
其先自长安,六世祖隆,始葬成都之华阳
曾祖讳昌祐,妣索氏。
祖讳昌,妣张氏。
累世皆不仕。
考讳度,赠开府仪同三司
妣李氏,赠荥国太夫人,庞氏,赠昌国太夫人
开府以文艺节行,为蜀守张咏所知。
有子三人。
长曰镃,终陇城
次曰锴,终卫尉寺丞
公其季也。
四岁而孤,从二兄为学。
薛奎守蜀,道遇镃,求士可客者,镃以公对。
公时年十八,与语奇之,曰:「大范恐不寿,其季廊庙人也」。
还朝与公俱。
或问入蜀所得,曰:「得一伟人,当以文学名于世」。
时故相宋庠与弟祁名重一时,见公称之,祁与为布衣交。
由是名动场屋,举进士,为礼部第一。
故事,殿廷唱第过三人,则礼部第一人者必越次抗声自陈,因擢置上第。
公不肯自言,至第七十九人乃出拜,退就列,无一言。
廷中皆异之。
释褐为新安主簿
宋绶留守西京,召置国子监,使教诸生
秩满,又荐诸朝,为东监直讲
参知政事王举正荐,召试学士院,除馆阁校勘,充编脩《唐书》官。
当迁校理
宰相庞籍言公有异材,恬于进取,特除直秘阁,为开封府推官,擢起居舍人知谏院兼管句国子监
上疏论民力困弊,请约祖宗以来官吏兵数,酌取其中为定制,以今赋入之数十七为经费,而储其三以备水旱非常。
又言:「古者冢宰制国用,唐以宰相兼盐铁转运,或判户部度支,今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益兵无穷,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请使中书枢密通知兵民财利大计,与三司同制国用」。
温成皇后
太常议礼,前谓之园,后谓之园陵。
宰相刘沆前为监护使,后为园陵使
公言:「尝闻法吏舞法矣,未闻礼官舞礼也。
请诘问前后议异同状」。
又请罢焚瘗锦绣珠玉以纾国用,从之。
时有敕,凡内降不如律令者,令中书枢密院及所属执奏。
未及一月,而内臣无故改官者,一日至五六人。
公乞正大臣被诏故违不执奏之罪。
石全斌以护温成葬,除观察使
凡治葬事者,皆迁两官。
公言章献、章懿、章惠三太后之葬,推恩皆无此比,乞追还全斌等告敕。
文彦博、富弼入相,百官郊迎,时两制不得诣宰相居第,百官不得间见。
公言隆之以虚礼,不若开之以至诚,乞罢郊迎而除谒禁,以通天下之情。
议减任子及每岁取士,皆公发之。
又乞令宗室属疏者补外官。
仁宗曰:「卿言是也,顾恐天下谓朕不能睦族耳」。
公曰:「陛下甄别其贤者显用之,不没其能,乃所以睦族也」。
虽不行,至熙宁初,卒如公言。
仁宗性宽容,言事者务讦以为名。
或诬人阴私。
公独引大体,略细故。
陈执中为相。
公尝论其无学术,非宰相器。
执中嬖妾笞杀婢,御史劾奏,欲逐去之。
公言:「今阴阳不和,财匮民困,盗贼滋炽,狱犴充斥,执中当任其咎。
闺门之私,非所以责宰相」。
识者韪之。
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未有继嗣。
嘉祐初得疾,中外危恐,不知所为。
公独奋曰:「天下事尚有大于此者乎」?
即上疏曰:「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此天下之大公也。
周王既薨,真宗室子养之宫中,此天下之大虑也。
愿陛下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择宗室贤者,异其礼物,而试之政事,以系天下心」。
章累上,不报。
因阖门请罪。
会有星变,其占为急兵。
公言:「国本未立,若变起仓卒,祸不可以前料,兵孰急于此者乎?
今陛下得臣疏,不以留中而付中书,是欲使大臣奉行也。
臣两至中书,大臣皆设辞以拒臣,是陛下欲为社稷计,而大臣不欲也。
臣窃原其意,特恐行之而陛下中变耳。
中变之祸不过于死,而国本不立,万一有如天象所告急兵之忧,则其祸岂独一死而已哉!
夫中变之祸,死而无愧,急兵之忧,死且有罪,愿以此示大臣,使自择而审处焉」。
闻者为之股栗。
除兼侍御史知杂事
公以言不从,固辞不受。
执政谓公,上之不豫,大臣尝建此策矣,今间言已入,为之甚难。
公复移书执政曰:「事当论其是非,不当问其难易。
速则济,缓则不及,此圣贤所以贵机会也。
诸公言今日难于前日,安知他日不难于今日乎」?
凡见上,面陈者三。
公泣上亦泣,曰:「朕知卿忠,卿言是也。
当更俟三二年」。
凡章十九上,待罪百馀日,须发为白,朝廷不能夺。
乃罢知谏院,改集贤殿修撰判流内铨修起居注,除知制诰
公虽罢言职,而无岁不言储嗣事。
仁宗春秋益高,每因事及之,冀以感动上心。
及为知制诰,正谢上殿,面论之曰:「陛下许臣今复三年矣,愿早定大计」。
明年,又因袷享献赋以讽。
其后韩琦卒定策立英宗
翰林学士史馆修撰,改右谏议大夫
英宗即位,迁给事中,充仁宗山陵礼仪使
坐误迁宰臣官,改翰林侍读学士,复为翰林学士
中书奏请追尊濮安懿王,下两制议,以为宜称皇伯,高官大国,极其尊荣,非执政意,更下尚书省集议。
已而台谏争言其不可,乃下诏罢议,令礼官检详典礼以闻。
公时判太常寺,率礼官上言:「汉宣帝于昭帝为孙,光武平帝为祖,则其父容可以称皇考,然议者犹非之,谓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统也。
今陛下既考仁宗,又考濮安懿王,则其失非特汉宣、光武之比矣。
凡称帝若皇若皇考,立寝庙,论昭穆,皆非是」。
于是具列仪礼及汉儒论议、魏明诏为五篇奏之。
翰林侍读学士出知陈州
陈饥,公至三日,发库廪三万贯石,以贷不及奏,监司绳之急,公上书自劾,诏原之。
是岁大熟,所贷悉还,陈人至今思之。
神宗即位,迁礼部侍郎,召还,复为翰林学士侍读群牧使、句当三班院知通银台司
公言:「故事,门下封駮制敕,省审章奏,纠举违滞,著于所授敕,其后刊去,故职寖废,请复之,使知所守」。
从之。
纠察在京刑狱
王安石为政,始变更法令,改常平为青苗法。
公上疏曰:「常平之法,始于汉之盛时,视谷贵贱发敛,以便农末,最为近古,不可改。
而青苗行于唐之衰乱,不足法。
且陛下疾富民之多取而少取之,此正百步与五十步之间耳。
今有二人坐市贸易,一人下其直以相倾夺,则人皆知恶之,其可以朝廷而行市道之所恶乎」!
疏三上,不报。
迩英阁进读,与吕惠卿争论上前,因论旧法预买䌷绢亦青苗之比。
公曰:「预买亦敝法也。
若陛下躬节俭,府库有馀,当并预买去之,奈何更以为比乎」?
韩琦上疏,极论新法之害,安石使送条例司疏駮之。
谏官李常乞罢青苗钱,安石令常分析,公皆封还其诏书。
诏五下,公执如初。
司马光枢密副使
以所言不行,不敢就职,诏许辞免,公再封还之。
上知公不可夺,以诏直付,不由门下。
公奏:「由臣不才,使陛下废法,有司失职,乞解银台司」。
许之。
会有诏举谏官,公以轼应诏,而御史知杂谢景温弹奏轼罪。
公又举孔文仲为贤良。
文仲对策,极论新法之害。
安石怒,罢文仲归故官。
公上疏争之,不报。
时年六十三。
即上言,臣言不行,无颜复立于朝,请致仕。
疏五上,最后指言安石以喜怒赏罚事曰:「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
安石大怒,自草制极口诋公,落翰林学士,以本官致仕。
闻者皆为公惧。
公上表谢,其略曰:「虽曰乞身而去,敢忘忧国之心」。
又曰:「望陛下集群议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为腹心,以养和平之福」。
天下闻而壮之。
安石虽诋之深,人更以为荣焉。
公既退居,专以读书赋诗自娱。
客至,辄置酒尽欢。
或劝公称疾杜门。
公曰:「死生祸福,天也。
吾其如天何」!
同天节乞随班上寿,许之。
遂著为令。
久之归蜀。
与亲旧乐饮,赈施其贫者,期年而后还。
轼得罪,下御史台狱,索公与轼往来书疏文字甚急,公犹上书救轼不已。
朝廷有大事,辄言之。
官制行,改正议大夫
今上即位,迁光禄大夫
初,英宗即位,祔仁宗主而迁僖祖
神宗即位,复还僖祖而迁顺祖
公上言:「太祖起宋州有天下,与汉高祖同,僖祖不当复还。
乞下百官议」。
不报。
及上即位,公又言乞迁僖祖,正太祖东向之位。
时年几八十矣。
韩维上言:公「在仁宗朝,首开建储之议,其后大臣继有论奏,先帝追录其言,存没皆推恩,而未尝以语人,人亦莫为言者,虽颜子不伐善,介之推不言禄,不能过也」。
悉以公十九疏上之。
端明殿学士
特诏长子清平县百揆改宣德郎,且起公兼侍读提举中太一宫。
诏语有曰:「西伯善养,二老来归。
汉室卑词,四臣入侍。
为我强起,无或惮勤」。
公固辞不起,天下益高之。
提举嵩山崇福宫
公仲兄之孙祖禹,为著作郎,谒告省公于许。
因复赐诏,及龙茶一合,存问甚厚。
数月,复告老,进银青光禄大夫,再致仕。
初,仁宗李照改定大乐,下王朴乐三律。
皇祐中,又使胡瑗等考正,公与司马光皆与。
公上疏,论律尺之法。
又与往复论难,凡数万言,自以为独得于心。
元丰三年神宗诏公与刘几定乐
公曰:「定乐当先正律」。
上曰:「然。
虽有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公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区、釜、斛,欲图上之,又乞访求真以定黄钟。
刘几即用李照乐,加用四清声而奏乐成
诏罢局,赐赉有加。
公谢曰:「此刘几乐也,臣何与焉」。
提举崇福宫,欲造乐献之,自以为嫌,乃先请致仕。
既得谢,请太府铜为之,逾年乃成。
李照乐下一律有奇。
二圣御延和殿,召执政同观,赐诏嘉奖,以乐下太常,诏三省、侍从台阁之臣皆往观焉。
时公已属疾,乐奏三日,而薨。
元祐三年闰十二月癸卯家朔,享年八十一。
讣闻,辍视朝一日,赠右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忠文
公虽以上寿贵显,考终于家,无所憾者,而士大夫惜其以道德事明主,阅三世,皆以刚方难合,故虽用而不尽。
及上即位,求人如不及,厚礼以起公,而公已老,无意于世矣,故闻其丧,哭之皆哀。
公清明坦夷,表里洞达,遇人以诚,恭俭慎默,口不言人过。
及临大节,决大议,色和而语壮,常欲继之以死,虽在万乘前无所屈。
笃于行义,奏补先族人而后子孙,乡人有不克婚葬者,辄为主之,客其家者常十馀人,虽僦居陋巷,席地而坐,饮食必均。
兄镃卒于陇城,无子,闻其有遗腹子在外,公时未仕,徒步求之两蜀间,二年乃得之,曰:「吾兄异于人,体有四乳,是儿亦必然」。
已而果然。
名之曰百常。
以公荫,今为承议郎
公少受学于乡先生庞直温。
直温之子昉卒于京师,公娶其女为孙妇,养其妻子终身。
其学本于六经仁义,口不道佛老申韩异端之说。
其文清丽简远,学者以为师法。
凡三入翰林,知嘉祐二年六年八年治平二年贡举,门生满天下,贵显者不可胜数。
诏脩《唐书》、《仁宗实录》、《玉牒日历类篇》。
凡朝廷有大述作、大议论,未尝不与。
契丹高丽皆知诵公文赋。
少时尝赋「长啸却胡骑」,及奉使契丹,虏相目曰:「此长啸公也」。
其后兄子百禄亦使虏,虏首问公安否。
有《文集》一百卷,《谏垣集》十卷,《内制集》三十卷,《外制集》十卷,《正言》三卷,《乐书》三卷,《国朝韵对》三卷,《国朝事始》一卷,《东斋记事》十卷,《刀笔》八卷。
积勋柱国,累封蜀郡开国公食邑加至二千六百户,实封五百户
娶张氏,追封清河郡君
再娶李氏,封长安郡君
子男五人。
长曰燕孙,未名而卒。
次百揆,宣德郎中岳庙
次百嘉,承务郎,先公一年卒。
次百岁,太康主簿,先公六年卒。
次百虑,承务郎
女一人,尝适左司谏吴安诗,复归以卒。
孙男十人。
祖直,襄州司户参军
长社主簿
祖野、祖平,假承务郎
祖封,右承奉郎
祖耕,承务郎
祖淳、祖舒、祖、祖恩。
孙女六人,曾孙女三人。
公晚家于许,许人爱而敬之。
其薨也,里人皆出涕。
元祐四年八月己未,葬于汝之襄城县安乡推贤里,夫人李氏祔。
公始以诗赋为名进士,及为馆阁侍从,以文学称。
虽屡谏争及论储嗣事,朝廷信其忠,然事颇秘,世亦未尽知也。
其后议濮安懿王称号,守礼不回,而名益重。
及论熙宁新法,与王安石、吕惠卿辨论,至废黜不用,然后天下翕然师尊之,无贵贱贤愚,谓之景仁而不敢名,有为不义,必畏公知之。
公既得谢,轼往贺之曰:「公虽退而名益重矣」。
公愀然不乐,曰:「君子言听计从,消患于未萌,使天下阴受其赐,无智名,无勇功,吾独不得为此,命也夫。
使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
轼以是愧公。
铭曰:
凡物之生,莫累于名。
人顾趋之,以累为荣。
神人无名,欲知者希。
人顾忧之,以希为悲。
熙宁以来,孰擅兹器?
嗟嗟先生,名所不置。
君实,公在颍昌
皆欲忘民,民不汝忘。
君实既来,遁归于洛。
絷而维之,莫之胜脱。
为天相君,为君牧民。
道远年徂,卒徇以身。
公独坚卧,三诏不起。
遂解天刑,竟以乐死。
世皆谓公,贵身贱名。
孰知其功,圣人之清。
贪夫以廉,懦夫以立。
不尸其功,无丧无得。
君实之用,出而时施。
如彼水火,宁除渴饥。
公虽不用,亦相其行。
如彼山川,出云相望。
蜀人,乃葬于汝。
子孙不忘,尚告来者。
乞创祧庙以奉僖祖熙宁五年四月 北宋 · 王介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
凡物无穷而理有限,以有限制无穷,此礼之所以起,而天子所以七庙也。
七庙,据其世数之上下迭毁而七也。
今夫自考而上何也,必曰祖。
自祖而上何也,必曰曾祖、高祖。
高祖而上则又何也,必曰不及见也,则闻而知之者也。
今欲祖其祖而追之不已,祖之上又有祖,则固有无穷之祖矣。
圣人制为之限,此天子七庙所以自考庙而上,而显考之外必祧也。
自二祧而上,惟始封君而必祖也。
借无始封之君,则亦祖受命而王者耳。
如祖之,臣见其以有八庙,未见其所谓七也。
七庙自显祖之外而祧,亦犹九族至高祖而止也,皆以礼为之界也,五世而斩故也。
丧之三年也,报罔极之恩也。
以罔极之恩为不足报,则固有无穷之服乎,何以异于是,故丧之罔极而三年也,族之久远而九也,庙之无穷而七也。
伏惟我朝宗庙,英宗之庙则考庙也,仁宗则王考庙也,真宗则皇考庙也,太宗则显考庙也,太祖则祖考庙也。
宋无始封之君,固以太祖为祖考,理势然也。
太祖为祖考,则僖祖之庙疑非契、稷始封之比。
太祖之时,固宜在四亲庙;
当陛下之今日,世数差远,在显考之外,则理所宜祧者也,或亦为坛者也。
设宜坛而祧之,然且不可,况曰不祧者乎!
臣愚以为当今僖祖以祭法格之,宜在二祧之域,不宜不祧决矣。
如显考外而不祧,臣疑祭法非先王法也。
或诘臣曰:「今者迁僖祖主藏之夹室,替祖考之尊而下祔于子孙,礼乎」?
臣应之曰:何必夹室也,固有祧庙存焉。
谨按,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
又曰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有司黝垩之,以此言之,则祧固有庙明矣。
今以僖祖之主俶创庙焉,又何必下祔子孙之夹室也。
如朝廷未暇创祧庙,则姑僖祖之主专藏西夹,子孙之主藏之东夹,亦岂替其尊也?
或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商周虽祖契、稷、汤、文,然犹不绝喾也。
宋既主太祖矣,亦可以绝僖祖乎」?
臣对曰:是祧也,非所谓绝也,犹有祧庙焉,亦有追飨焉。
顾远之于无事,禘祫而后及之尔。
谨按祭法,有虞氏黄帝而郊喾,祖高阳而宗尧。
商人禘喾而郊契,祖契而宗汤。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宗武王
继尧之大统,此所以祖尧之父也。
周则不然,于稷始封之祖也,非独庙之,又从而郊之,重之也。
于喾则远祖也,非独不庙焉,祫而后及之尔。
抑禘喾者自有虞氏,商人祖之,此周之所以不立喾庙而独庙姜嫄也。
商周之于喾,祫而后及之。
然则今之僖祖亦以禘祫而后及之,不亦可乎?
或又难臣曰:「今者禘祫敢屈僖祖之祧,就太祖乎」!
臣又将应之曰:若以周人不立喾庙而曰禘喾而郊稷,既不立庙,未知禘何所?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则亦就稷庙而禘喾,其亦稷配之乎?
由此睹之,是谓屈祖之伸,伸孙之屈,殆乎正之变也。
若以太祖之主从僖祖之祧,此则祖以孙伸,孙以祖屈,比之屈伸而伸屈殊有间矣。
退之之议禘祫所以显祖居东飨之位,景皇从昭穆之列也。
此《传》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之义也,是亦变之正也。
今者之议将取正之变乎,则亦取变之正乎?
是亦取其变之正也。
况太庙一岁而数祭,禘祫数年而后及。
如此则太祖之尊,一岁而屡飨;
远祖之尊,数岁而一伸。
于以求之礼法,参之神道,质之人情,是亦变之正也。
今者之议,茍祧僖祖而祖太祖,则如是可也。
茍不祧僖祖,则是太祖启运立极,圣神英武,为宋子子孙孙立万世无穷之基本,而不得专飨东向之尊,臣恐宗庙神灵未安于此也。
伏惟陛下圣神仁孝,聪明睿哲,放古而蹈道,达权而知礼,以宗庙大事,小差失礼,则得过乎鬼神而议乎后世,于是乎广谋从众,下之两制,示不专辄。
臣虽非两制,然而目睹国家大议,其容噤嘿?
自非思虑之熟,亦未始轻著于篇,敢以前之言辄贡愚瞽。
按:《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四一。第一册第六七一页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六,《群书考索》前集卷三○。
僖祖谥册文天禧元年正月十日 北宋 · 王钦若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一、《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一四(第二册一六一八页)、《宋大诏令集》卷一四○、《太常因革礼》卷九○
孝孙嗣皇帝臣恒谨再拜稽首上言曰:臣闻肇基王迹,实自于上仁;
贻厥孙谋,仰繄于至德。
矧茂克昌之烈,诞彰锡羡之灵。
佑宝绪之重熙,感先游之来格。
用展遹追之礼,式昭骏惠之风。
伏惟僖祖文献皇帝,潜隐韬明,广渊藏用,禀元精而毓粹,积纯嘏以流辉。
陟降上天,始恢于成命;
仪形后裔,大集于繁禧。
臣猥以眇冲,获膺嗣服。
奉宗祧之重,惟怀永图;
恤宇县之劳,敢忘丕则?
祗受贻训,驯致治平
属禋瘗之交修,穹昊之报降。
真期允协,飙驭载临。
谕长发之遐源,申聿怀之多福。
监观攸接,允谓于凝祥;
舄奕有开,实资于累洽。
谨奉玉册、玉宝,增上尊谥曰「僖祖文献睿和皇帝」。
道隆观德,孝极因心。
方期对越之灵,适播庞鸿之祐。
时万时亿,永矣无疆。
谨言。
郊庙用乐议天圣五年十月壬午 北宋 · 刘筠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五
臣等谨案:《礼》云:「舞以象功,歌以咏德,用之于庙,以尽孝心」。
周人奏《清庙》以祀文王,奏《执兢》以祀武王
汉祖克秦之暴,以安天下,作《武德之舞》;
至文帝躬行节俭,泽施四海,制《昭德之舞》。
唐朝有事于太庙,每室酌献,各用本庙之舞。
伏缘今太庙逐室功德各异,须至各陈舞容,以歌盛美。
检会仪注,国初至咸平以前,敕文并云僖祖室奠爵,《大善之舞》作;
以次诸室,各奏本室之舞,即明是宫架奏乐,文郎作舞。
自后仪注乃云《大善之曲》作,遂只奏登歌,不奏宫架,所以文郎虽在列而不舞。
今乞依孙奭所请,复用咸平以前旧仪。
皇帝酌献太庙,逐室宫架各奏逐室舞曲,文郎作舞。
所有武舞,案旧仪注,皇帝还版位,文舞退,武舞入。
亚献酌醴齐讫,武舞作,至三奠讫,还版位、武舞止。
其近仪,引亚献之次,方退文舞进武舞,以故亚献酌奠,用舞不及。
今参详亚献、三献,若再用逐室之舞,又缘只是酌献,别无册祝,行礼既速,难变舞词。
欲请一依咸平已前旧仪进退,其亚献已下,并舞《正安之曲》。
所有郊祀,案《开宝正礼》,咸平已前旧仪,皇帝酌泛齐讫,止言《禧安之乐》作。
惟《郊祀录》及《大周正乐》,凡奠献之礼,初献皆作文舞之舞,亚献及终献,皆作武舞之舞。
又缘迎神已奏文舞,尊礼天地,即与太庙逐室称颂功业稍异,初献之时,难更再奏文舞。
所有亚献、三献武舞,亦乞一依正礼及旧仪进退,庶协礼节。
其玉清昭应宫、景灵宫,缘与奏天神礼同,其进退请一如郊坛。
所有登歌、宫架,乐作、乐止,案仪注,降神、降真、诣罍洗、解剑、还版位、迎俎、迎馔,退文舞;
亚献、三献、送神、送真、就望燎位、还大次、出庙门,并宫架乐作;
皇帝升降坛殿、奉玉币、裸瓒、酌献、郊坛二宫饮福、彻豆、彻馔,并登歌乐作。
如允所奏,即乞特降敕命,下礼仪使司施行。
按:《太常因革礼》卷一七。又见《宋会要辑稿》乐三之六。第一册第三一○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宋史》卷一二六《乐志》一,《宋史新编》卷三○。
问理明诚(「问禘」章)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八一
禘者,祭始祖所自出之帝也。
谓如本朝太祖是宋开基之祖,僖祖太祖皇帝之四世祖。)又是始祖,而上古黄乃赵氏所自出之帝也。
祭祀之礼,远及于始祖之所自出,无乃太远乎?
盖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我之有此身出于父母也,父母又出于祖,祖又出于始祖,始祖又出于厥初得姓受氏之祖,虽年代悠远,如自根而干,自干而枝,其本则一而已矣。
故必推始祖之所自出而祭之,则报本反始之义无不尽矣。
若非仁孝诚敬之极至,岂有知此礼而行之乎?
盖凡人于世之近者(如考妣、祖考妣。)则意其精神未散,或尝逮事而记其声容,必起哀敬之心而不敢忽。
若世之远者,相去已久,精神之存与否不可得而知,人素不识其声容,则有易忽之意。
故禘礼非极其仁孝、极其诚敬者,不能知其理,不能行其事(惟仁孝之深者能知此身之所自来,惟诚敬之至者能知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
苟能知此理矣(至难知者,鬼神之理。),则其他事物之理又何难知之有?
苟能感格矣,则推而格天地者,此诚而已,推而感神明,亦此诚而已。
故曰理无不明,诚无不格,于治天下何难哉?
僖祖制议熙宁五年十一月 北宋 · 苏棁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四五(第一册第六七三页)
臣伏闻天下大义莫尚乎尊祖,天下大事莫重乎宗庙之祀。
故有天下者推尊尊之义,以及乎上治祖祢,下以遗万世法,盛德之举也。
王者必及其始祖之所自出,所以别于诸侯也。
今圣朝未有始祖之祀,于大典礼犹有所阙,故相臣以为言。
陛下留听而善之,复下访于群有司,岂非以宗庙为甚重,改作为至难,极严恭寅畏之意,欲博问以尽臣下之虑乎?
而臣末学小知,曷足以上当询谋,敢不论次其所闻,宣究其所思,惟陛下择焉。
伏以三代庙数,杂见于经,其详不可得而推。
先儒谓夏后五庙,商人六庙,周人七庙。
窃惟先王之道未尝不同其归,而制作名数不能无小变损益以从时者。
其于尊严祖考、称情立文之意则一也,至于立庙,或五或六或七者,所因之迹有隆杀,故制礼以报之,不得而同也。
是以殊时者不相沿乐,异世者不相袭礼,欲其事与时并、名与功偕故也。
秦汉而下,典礼废缺,多不足法,而犹有能适变合情,足以便于一时而已。
圣朝追原先帝事祖之意,欲尽传闻之所及,止于其所不及,而因奉以为始祖,又以正神灵之班,尊尊之至也。
臣伏思僖祖商周之祖,虽诒谋阴德,无所先后,而时有污隆,道有显晦,故其迹亦缘而少异。
谓宜追崇之礼因小有所损益,庶乎称情立文,而为之极,以遗万世不刊之法也。
若乃七世之庙,必欲奉先尊本,虽隆于商可也。
若于太庙之右特立僖祖一庙,则祖考不附于子孙,此所谓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因情制礼而不践迹者,类于是矣。
臣维、臣固谓夹室在右为尊于正室,不思之甚,非臣之所敢同也。
至于郊配之礼,在于太祖之世尝行之矣。
太宗至于英宗,不复追配,而奉宣祖崇配,《记》曰:「有其举之,莫敢废也」。
而臣详观建议之文,亦未尝及追配之说。
如臣之愚,谓仍旧便。
臣再详祖庙之制,设若圣朝不欲于太庙兴作,而务崇尚简质,追迹古始,而参用近代之法,视乎易行,则有唐贞元以懿、献二祖之主祔于兴圣、德明之庙,盖尊咎陶、武昭以为远祖之庙,故升懿、献,于尊卑为顺也。
臣又伏见《外传》曰:「成天地之大功者,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
《史记》载赵氏之祖出于柏翳,佐大禹平治水土,事虞训育上下鸟兽,皆有功。
其后造父周穆王为御,以救中国之乱,而受赵城之封,子孙因以为氏。
今景灵圣祖,每岁陛下躬行酌献之礼,亦近兴圣、德明之类欤。
若升祔僖主,或因以祀柏翳、造父,如唐德明、兴圣之比,则不为下祔于子孙,虽不合经,而免于渎祖,亦因时制礼之道也。
伏缘宗庙重事,非小臣所能详究,敢乞圣聪垂听,咨访大臣而谨用之。
若犹以为未安,则臣又闻,古者有疑,必谋及卿士、龟筮、庶人,所以尽人神之意也。
卿士者,谋于人者也;
龟筮者,谋于神明者也。
今朝廷未有龟筮之官,宜若可举而行。
而又自咸平至有唐,历朝有宗庙疑议,必下尚书省,集台省诸司百官会议,而后朝廷断而从之。
乞此二者付有司检详施行。
臣陋儒浅学,智虑止于其所闻见,至于通变达节,乃圣哲之任,非愚臣之所及也。
惟陛下裁之。